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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51617X/2010-0807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船营区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标      题: 《出版物发行许可证》行政审批流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索  引 号: 01351617X/2010-0807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船营区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标      题: 《出版物发行许可证》行政审批流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1月01日
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发行许可证》行政审批流程

 

一、  审批项目

《出版物发行许可证》,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审批。

二、审批依据

《出版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零售业务。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批准的,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

三、审批条件

1、            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            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四、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审批程序

1、依法受理行政审批申请;

2、依法审批各类申请材料、文书;

3、所需材料合格后,实地检查、勘验场所;

4、依法作出行政审核决定。

六、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申报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3、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及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地理位置图一张。

审批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申请;

第三步:依法审验合格后,实地检查、勘验场所;

第四步:依法作出行政审核决定。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