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51617X/2010-08075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船营区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0年01月01日 |
标 题: | 《出版物发行许可证》行政审批流程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0年01月01日 |
索 引 号: | 01351617X/2010-08075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船营区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0年01月01日 |
标 题: | 《出版物发行许可证》行政审批流程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0年01月01日 |
《出版物发行许可证》行政审批流程
一、 审批项目
《出版物发行许可证》,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审批。
二、审批依据
《出版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零售业务。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批准的,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
三、审批条件
1、 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 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四、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审批程序
1、依法受理行政审批申请;
2、依法审批各类申请材料、文书;
3、所需材料合格后,实地检查、勘验场所;
4、依法作出行政审核决定。
六、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申报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3、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及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地理位置图一张。
审批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申请;
第三步:依法审验合格后,实地检查、勘验场所;
第四步:依法作出行政审核决定。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