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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营区司法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1    点击数:
  

   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月21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jlcy.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87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31127,邮箱:sifaju4831127@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贯彻落实《新条例》,建立健全组织制度。机构改革后,随着行政职能的增加,我局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政综合科设置政务信息查询点,指派一名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严格遵守《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管领导负责保密工作,进一步严格政务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内容需填报《船营区司法局政务公开报告审批表》,并经由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并负责上传。 按照要求,完善充实政府公开栏目,及时将有关信息在网上公示。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的司法局增加了相应的工作职能,我局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完善了公开目录。全年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2条。同时,区司法局通过“船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7条。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区司法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的管理更加规范。同时,加强区司法局自行维护的专栏的日常维护,做到了更新信息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通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19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9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区司法局主要通过政府网上公开以及、“船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众号公开信息,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2条,微信公众号公开12条。

  主动公开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不存在拖延现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司法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本年度区司法局通过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同时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过政府信息,畅通公开渠道,方便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区司法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党政办公室),兼职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人。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船营区司法局 联系人:孙玉磊 电话:64831148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说明:1.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公文。行政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要点、请示报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以及规划类文件和专业技术标准类文件,不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范围;2.“对外公开总数量”各单位数据应与“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网址:http://gfxwj.jlcity.gov.cn/)——“动态管理目录”中所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量相一致;3.“本年新制作数量”应与“本年新公开数量”一致;4.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牵头起草部门(单位)负责统计。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4 30
说明:1.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之规定,行政许可的结果应当公开;2.“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3.处理决定数量:2019年发生的办件量。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例用“+1”标注,减少1例用“-1”标注。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说明:1.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2.行政强制种类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进入住宅或私人场所;3.处理决定数量:2019年发生的具体数.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例用“+1”标注,减少1例用“-1”标注。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说明: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项用“+1”标注,减少1项用“-1”标注。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政府网站 报刊、政府公报 微博、微信等方式 合计
12 0 7 19
说明: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的同一条政府信息计为1条信息;部门联合发布的信息以牵头制作该信息的部门为填报单位;各部门转载、转发的信息不计入本部门统计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数量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合计
0 1 1
说明:不含部门(单位)分管领导
政府信息查询点数
1
说明:各级大厅的政府信息查询点由同级政数局统计、各单位的政府信息查阅点由各单位自行统计。
经费保障
考核评估费用 教育培训费用 其他保障费用 合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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