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规定,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船营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船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cy.gov.cn/jls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船营区民政局,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87号;邮编:132000,电话:0432-6483159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船营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民政系统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局办公会议多次研究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保证工作落实,始终以“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责任制,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机关各科室分别明确一名具体承办人员负责本科室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而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贯彻落实新《条例》,聚焦重点工作任务。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培训会,船营区民政局迅速组织相关科室开展新《条例》学习,及时完善更新了发文办理卡和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卡。明确政务公开新要求,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局属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全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船营区民政局将承担的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逐条分解到各个相关科室,明确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问题。
船营区民政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完善公开信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通过船营发布、民政局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在政府网站部门动态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在其他不同渠道上发布信息31条,全年累计公开3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基本职能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条,其他类信息31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民政工作。
2019年,区民政局收到2次网民在吉林市政府诉求平台上留言,我局均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达到群众满意。全年无重大舆情,未参加或举办任何新闻发布会。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船营区民政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的管理更加规范。在行政权力运行方面,推进责任清单工作。解决部门不作为问题,重点是落实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着力构建起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通过政府公众号、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合计35条信息。
(二)本年度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62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约14500余件。
(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项,采购总金额23.152万元。
(四)关于《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第六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和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船营区民政局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处罚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年度,船营区民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收到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船营区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足了服务对象和社会的需求。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公开方式单一等。本年度我局已进一步加强与各科室及下属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报刊、政府公众号和微博、微信上都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形式多种多样;要求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力度,学习其他政府部门的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船营区民政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综合科),指定综合科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区民政局没有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召开政务公开班子会议一次,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区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未自主举办过本系统培训。
具体参数详见如下附件:
附件2 | |||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吉林市船营区民政局 | 联系人:刘坤 | 电话:64831595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说明:1.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公文。行政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要点、请示报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以及规划类文件和专业技术标准类文件,不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范围;2.“对外公开总数量”各单位数据应与“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网址:http://gfxwj.jlcity.gov.cn/)——“动态管理目录”中所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量相一致;3.“本年新制作数量”应与“本年新公开数量”一致;4.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牵头起草部门(单位)负责统计。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0 | 6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6 | -6 | 145000 |
说明:1.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之规定,行政许可的结果应当公开;2.“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3.处理决定数量:2019年发生的办件量。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例用“+1”标注,减少1例用“-1”标注。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说明:1.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2.行政强制种类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进入住宅或私人场所;3.处理决定数量:2019年发生的具体数.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例用“+1”标注,减少1例用“-1”标注。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说明: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项用“+1”标注,减少1项用“-1”标注。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31525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
政府网站 | 报刊、政府公报 | 微博、微信等方式 | 合计 |
4 | 0 | 31 | 35 |
说明: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的同一条政府信息计为1条信息;部门联合发布的信息以牵头制作该信息的部门为填报单位;各部门转载、转发的信息不计入本部门统计数量。 | |||
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数量 | |||
专职人员 | 兼职人员 | 合计 | |
0 | 1 | 1 | |
说明:不含部门(单位)分管领导 | |||
政府信息查询点数 | |||
1 | |||
说明:各级大厅的政府信息查询点由同级政数局统计、各单位的政府信息查阅点由各单位自行统计。 | |||
经费保障 | |||
考核评估费用 | 教育培训费用 | 其他保障费用 | 合计 |
0 | 0 | 0 | 0 |
附件3 | |||||||||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船营区民政局 | 填报人员:刘坤 | 联系电话:64831595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人事、后勤、内部工作流程)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如工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查询)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䃼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附件4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吉林市船营区民政局
填报人员:刘坤
联系电话:64831595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诉讼处理结果需进一步区分两类情形,分别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