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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船营区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03    点击数:

 

 

 

吉林市船营区教育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1231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吉林市船营区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122.137.242.24:8080/pub/cyqxxgkw/gzbm/cyqjyj/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船营区教育局综合科,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顺城街69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31204电子箱:cyqj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结合船营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由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科牵头负责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机关各科室也明确一名具体承办人员负责本科室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从而做到有领导主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每年组织参加市区集中培训,明确政务公开新要求,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局属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全区教育系统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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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工作职责。为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区教育局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告示制度、政务公开投诉制度以及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局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拓宽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渠道,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完善公开指南及目录,更新公开信息。为抓好船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船营区教育局专栏,由综合科牵头,组织各科室依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确定了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按照区政府公开办公室统一要求,进一步维护公开目录、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组织专业人员编辑每一份文件,按目录分类录入并在网上发布。及时更新相当政府信息,按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信息。

(四)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展公开平台,创新公开形式。为了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掌握我局信息,了解我局工作动态,区教育局充分利用船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发布各种政务信息及船营教育开展的各项活动。通过年终教育督导检查,在对全年教育重点工作督导评估中,对各校的校务公开工作一并进行了检查。开展“教育教学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了教育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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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维护公开网站,及时更新信息。区教育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查看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教育局办公管理系统,及时查收上级部门文件通知,了解工作动态,及时完成相关指定工作。及时更新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信息,对涉及重要领导职务变动、科室职能调整及重大事项等内容,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传更新工作,保证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及查阅

(六)加强公共查阅点建设,及明报送信息。为便于广大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查询与监督,我局除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适时公开各项政务信息以外,还设立了多个查阅点,包括区教育局综合科(各类收发的文件、会议记录等)、各学校档案室(学校活动记录、教师学生信息等),方便各界了解教育情况。

(七)规范公开程序,审查公开内容。区教育局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公开内容需由负责科室呈报主管领导审核,并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公开。除主动公开的内容外,公众申请公开的内容,则由主要领导牵头,由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组成工作组,研究申请公开的内容,形成依申请公开意见后向相关部门及主管区长汇报,切实履行依申请公开程序,填写申请公开表,等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公开。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内容没有涉及申请公开内容。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教育审批窗口,对民办培训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学历教育进行审批。二是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及收费公开,由财务科汇同区会计核算中心,适时对本系统“三公”经费报送区政府并进行公开;各学校对收费项目进行公开。三是推进招生工作公开,面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及流程,实行“阳光招生”和“阳光分班”,确定招生分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四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安全事故管理及查处力度,提高安全生产预警及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安全信息。

(九)做好跟踪指导,督查公开情况。区教育局除本级工作内容向社会公开外,所属事业单位也均向社会公开工作情况,包括政务公开指南、工作职责、领导分工、收费情况及工作计划、总结等。各单位有专人负责本学校的政务公开工作,设立信息员,并在教育局登记备案。各校也要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上传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区教育局主动公开信息2361条,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变更3条,活动方案通知2条,政务动态10条,政务微信信息2346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教育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5条,通过其他方式(政务微信-船营教育)公开2000余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全年未接到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案件。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区教育局协助区政府完成了12019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的口头意见建议的答复,为第53号意见;完成3个政协提案办理,为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34号、582号、602号代表提案;完成2个人大议案的答复,分别是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12号、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代表议案。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牵头,各分管领导负责调研答复,征求群众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以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为目的,通过提案议案办理,全面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切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提高,基本满足了师生和社会的需求。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等。下一步将按照《标准》的规定和区政府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学习力度,学习其他政府部门的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便于查找。

4.结合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