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八部分组成。该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船营区工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船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122.137.242.24:8080/)等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船营区工信局综合科,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87号,邮编:132011;电话:64831507,电子邮箱:chuanyinggongxin@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船营区工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张治忠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陈继伟、关翎、杨嘉慧、姜吉、李铁民、兰艳萍同志任副组长,综合科具体负责的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科配备兼职工作人员一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在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局机关干部都能认识到行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2019年度船营区工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依照《吉林市政府信息工作规划》制定了我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
(三)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四)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按照政务公开制度规定的程序有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得局机关各科室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及微信公开。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7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需要回应解读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2019年我局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为兼职工作人员,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未专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未举办各类培训班。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改进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一些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行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知识的培训,使从事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都有所提高。
八、附表
2019年船营区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9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张治忠 审核人:杨添宝 填报人:朱琳
联系电话:64831507 填报日期: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