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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营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2017年船营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三个方面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至1231日。本年报通过船营区政务公开网(http://xxgk.jlcy.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船营区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87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31091,电子邮箱:129296619@qq.com  

一、工作概述 

2017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我区财政工作,加大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全区财政工作政务公开力度,着力强化工作力度,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奋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在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我局成立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秘书科,由秘书科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管理、发布和上报工作。 

我局将政务公开任务落实到职能科室,并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工作细则,信息发布严格执行“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规定”,采取“双层审查、责任到人”的办法加强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顺利推进。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中,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全局各科室所紧密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发布的工作机制。 

2、突出重点,完善目录。根据政府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通知”要求,我局及时维护重点项目公开栏目,确保政府会计基本准则、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栏目及时更新,全面落实方案内容。 

3、拓宽渠道,创新新式。我局积极与吉林市市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信息网、区政府网站等上级部门的网站及时沟通,积极上报发布财政信息。财政信息发布达到经常及时,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全方位、立体化、多覆盖,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透明。 

4、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我局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对于政务信息认识,提升了财政系统人员政务信息写作水平,为加强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17年,我局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在船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和更新各类信息6条。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扎实不懈地努力,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稿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各科室信息上报不积极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及时督促局属各科室加快信息公开步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船营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