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4MB19754750/2025-05797 |
分 类: | 行政处罚 ; 体裁分类;决定 |
发文机关: | 船营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20日 |
标 题: | 内蒙古润安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杜贵鹏“5.7”一般事故案行政处罚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05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4MB19754750/2025-05797 | 分 类: | 行政处罚 ; 体裁分类;决定 |
发文机关: | 船营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20日 |
标 题: | 内蒙古润安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杜贵鹏“5.7”一般事故案行政处罚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05日 |
内蒙古润安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杜贵鹏“5.7”一般事故案
行政处罚公示
2024年5月7日18时57分许,内蒙古润安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通气沟太平岭村新建铁路西环线工程项目路基及路基附属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你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纠正罐车驾驶员龚德本(死者)违规在线路路堤段掉头的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决定给予暂停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陆万元)百分之二十人民币壹万贰仟元 (¥12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船营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