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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营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01    点击数:
 
 
 
 
 
 
 
 
 
 

船营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船营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船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船营区应急管理局,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87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31192,邮箱:196436465@qq.com

一、总体情况

结合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工作措施和成效,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施行。应急管理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发生事故,很容易引起新闻媒体、社会群众的关注,因此,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公开,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有序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应对处置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发布安全生产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回应社会舆论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和疑点问题,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较好地维护了应急管理方面的政府公信力,为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切实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应急管理工作营造了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9年,应急管理局全年共公开信息14条,在政府网站上设专栏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政策公开、业务公开、人事公开和生产安全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通过制定目录和指南,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