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19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施行。安全生产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很容易引起新闻媒体、社会群众的关注,因此,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公开,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有序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应对处置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发布安全生产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回应社会舆论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和疑点问题,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较好地维护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的政府公信力,为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切实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8年11月,在市安监局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共10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了规范性文件、重点安全生产信息、事故处理调查报告、行政许可等信息共计8条,无重大突发公开事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8年,安监局在政府网站上设专栏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政策公开、业务公开、人事公开和生产安全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共公开4条,其中调查事故处理报告2条,公示公告2条,无重大突发公开事件。
四、主动回应社会情况
1.2018年安监局没有发布安全生产新闻事宜。
2.利用微信等媒体,向全广大群众发送安全短信,重点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和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3.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制订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采取“不收费”原则,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通过制定目录和指南,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